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预算11423479.12元,计划2026年09月01日开工,2027年08月30日竣工。
公告正文
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ZBGC202607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已由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淄高新发改发〔2026〕1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2.2建设地点: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淄博高新区第四小学等。
2.3建设规模: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主要对高新区中小学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包括跑道修补翻新、足球场人造草坪更换维修等。合同估算价:11423479.12元。
2.4计划工期:2026年09月01日开工,2027年08月30日竣工,施工总工期:36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确认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无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记录截图,信用信息将在评标系统中直接查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8月01日至2026年08月20日(北京时间,下同),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ibo.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将无法下载。
4.2访问方式: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信息库的成员可直接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https://ggzyjy.zibo.gov.cn/TPBidder/)。未进入信息库的企业登录网站后点击“登录注册”,免费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有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咨询电话:0533-2270010,0533-2270016。
5、投标文件的上传
5.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传投标文件”栏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ibo.gov.cn/),登录开标大厅本项目对应标段,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3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栏目《工程建设项目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等相关内容,技术咨询电话:0512-58188535。
6、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联系电话:0533-2341806。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中心
法定代表人:曹志广
地 址:淄博高新区天鸿路36号
邮 编:255000
项目负责人:房煜博
电 话:0533-23417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旨公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凯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亚太假日花园4号楼1801室
邮 编:255000
项目负责人:何凯
电 话:0533-7233280
2026年07月31日
内容提要
淄博高新区学校体育运动场地改造提升工程(一期),预算11423479.12元,计划2026年09月01日开工,2027年08月30日竣工。
关键信息
- 预算11423479.12元
- 2026年08月21日09时00分投标截止
- 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工期364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原始公告: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370000/0101/20261031/00375128ee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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