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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文印服务(融城校区)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续签文印服务合同,采购人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供应商为湖南久为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95700元。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7
所属地区湖南省 · 长沙市
采购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项目预算29.57万元
中标人湖南久为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9.57万元
项目编号CSCG-CS-202609290029-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湖南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2026-10-29 —— 2027-10-28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53号

公告正文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CS-202609290029-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

采购人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153号

供应商(乙方): 湖南久为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湘雅路30号一楼西南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文印服务(融城校区)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文印服务(融城校区)其他印刷服务无项1295700
合计金额小写: 2957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 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文印服务(融城校区)

金额:大写:贰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小写:295700元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为学校提供打印、复印、速印、资料整理装订、网络阅卷、小型宣传广告制作或零星宣传广告制作等服务。

2.人员配置要求

1.乙方负责学校文印广告服务,学校发出委托要求后,乙方必须安排有专门承接业务的文印广告人员在2小时内响应,全力配合学校做好文印广告服务工作。

2.驻点文印室文印人员必须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若学校通知加班,文印人员必须无条件积极配合完成任务,保证不延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对承印的资料文件、试卷等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

3.驻点文印人员应具有较强的文印业务工作能力,熟练学校复印打印的格式排版,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和设、备,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活动或紧急情况,需全力配合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驻点文印室设备要求:数码复印机、速印机、计算机、高速条码打印机、电动切纸机。设备出现故障,2小时内负责解决。如果因此影响学校文印工作,损失由乙

4.其他要求

111、1.宣传广告人员要求熟悉学校的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流程,按照学校的要求,固定一名专业的平面设计人员和学校对接,并根据需要上门送样,所有服务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设计、制作、送货、安装到位,确保学校宣传广告工作的顺利开展1.宣传广告人员要求熟悉学校的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流程,按照学校的要求,固定一名专业的平面设计人员和学校对接,并根据需要上门送样,所有服务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设计、制作、送货、安装到位,确保学校宣传广告工作的顺利开展1.

宣传广告人员要求熟悉学校的宣传广告设计制作和安装流程,按照学校的要求,固定一名专业的平面设计人员和学校对

接,并根据需要上门送样,所有服务须在学校要求的时间内设计、制作、送货、安装到位,确保学校宣传广告工作的顺利

开展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按实结算

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华夏路支行(湖南久为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8076101040004777)

3.预付款保函: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10-29 —— 2027-10-28

五、服务地点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1.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

1.按照[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执行。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单位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归甲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1、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2、通过双方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1、1、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2、通过双方协商1

、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通过双方协商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按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

2、通过双方协商解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法定代表人:张桂元法定代表人:欧玖华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内容提要

长沙市第十一中学续签文印服务合同,采购人为长沙市第十一中学,供应商为湖南久为丰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同金额295700元。

关键信息

  • 公开招标,合同金额295700元
  • 服务内容为打印、复印等
  • 合同期限2026-10-29至2027-10-28
  •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

原始公告:http://www.ccgp-hunan.gov.cn/luban/front/detail?parentId=622707&articleId=eeUqrT…(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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