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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镇江市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公开招标,规模约2500亩,预算529.22万元,工期120天。

招标公告江苏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27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6
投标截止2026-11-27 09:30
所属地区江苏省 · 镇江
采购人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29.22万元
项目编号202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江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12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
项目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0511-80870937

公告正文

2026

年度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度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

已由

镇江市农业农村局

以

《关于全市

2026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关于转批

2026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

、省级及市县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中央财政约

96%

、省级及市县财政约

4%

,项目法人为

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

年度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镇江经开区丁岗镇万顷良田二期。

2.2

项目建设规模:

改造高标准农田约

2500

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026

年度江苏省镇江市镇江经开区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施工标段。

2.4

本标段估算价:

529.22

万元

2.5

本标段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027

年

4

月底完工。

2.6

付款方式:

按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达到

60%

,付至合同价的

45%

;工程通过区级验收后付至审计价的

80%

;工程通过市级验收后付至审定价的

97%

;剩余

3%

为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旧版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该资质动态监管核查结果须合格,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查为准)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b.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c.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d.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e.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

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主体信息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

时间要求:

提供投标截止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②

证明材料要求:

a.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年龄

+

投标有效期

+

计划工期不超过

65

周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

①

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

①

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

劳务

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

①

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

①

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

4

)业绩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合同金额

250

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

)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及

网址链接

;(

2

)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

3

)该业绩已录入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

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招标文件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6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分为

A

、

B

、

C

三类)

。

(

7

)其他要求:

目前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目前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时进行查询核实并截图打印留存,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

后

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

后

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本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认定等以电子招标投标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投标人需将招投标所需的所有材料(除本项目要求提供的承诺外)录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后选择编入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3

日(

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

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1.2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

CA

及签章(

CA

证书办理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CA

证书的问题致电

0511-88968012

咨询,网上招投标系统的问题咨询电话

4008503300)

。

4.2

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11

月

27

日

9

时

30

分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水利工程交易系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5.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 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

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

CA

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

(

开标前两天以上

)

使用

CA

测试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

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

4009980000

客服,进行远程

CA

证书升级;如遇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

0511-88968012

客服;如遇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

0511-88968012

客服。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1

)项规定

3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4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2

)项规定

5

项目负责人社保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3

)项规定

6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4

)项规定

7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5

)项规定

8

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6

)项规定

9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

7

)项规定

10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

3.2

项规定

11

其他禁止性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

3.5

款规定

评标入围方法:

当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超过

50

家时,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都入围评审;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超过

50

家时,采用

固定均值入围法

。具体如下:

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K1 %

,

K1

值

20

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

× K2 %

,

K2

值

20

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和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以上的具体数量和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不少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

R

家(

R—

般不少于

20

家,本次招标

R

取值为:

20

,

取平均值以上

8

家和以下

12

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不少于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不足

R

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任何情形而改变。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剔除投标报价中最高和最低的

20%

家(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

,则:

评标基准价

C=A×K1×Q1+B×K2×Q2

;

Q1

的取值范围为:50%、55%

、

60%、65%、70%;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99%

;

Q2

=1-Q1

;

K2

等同

K1

取值。

Q1

、

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说明:

(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2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3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最高投标限价:

5292208.52

元

。

7.4

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30

分

投标人业绩:

3

分

投标报价:

60

分

其他:

7

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一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施工组织设计

评审

(

1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60%

(不包含第(

2

)项篇幅扣分)。

(

2

)篇幅要求:总篇幅不超过

30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

(

3

)技术标为暗标时,其制作要求:

A4

幅面(图纸除外),全篇无色底纹、黑字(图片、图表、图纸均为黑白色),无下划线;无页眉、页脚、页码;一级标题四号黑体,其他级标题四号宋体;正文小四号宋体,

1.5

倍行距,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分别按

25

、

25

、

30

、

25mm

设置(行距及上、下、左、右留空距离只是

word

或

wps

格式文本制作设置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电子投标文件最终实际展示情况明显异常的,须经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无斜体字,无加粗,无空白插页;不得出现本单位名称、地址、人员姓名、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交易平台对暗标格式有设置规定的则优先服从交易平台设置规定。

评分因素

分值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3

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

分

3.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分

4.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分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3

分

6.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3

分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2

分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

分

9.

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3

分

二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作为类似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金额

500

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有

1

项得

1.5

分,最高得

3

分。

(类似项目是指农田建设项目、灌区建设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以上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改造等)。

类似工程业绩的有效期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以竣工(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文件或验收鉴定书的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

)中标(成交)公告官网查询截图及

网址链接

;(

2

)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

3

)该业绩已录入

“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或

“

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

的查询截图。

若上述材料所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

如果证明材料中未能反映该人员姓名、任职情况的,应附有业绩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应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或者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或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或者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涉及业绩均不予认可。

3

分

三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审

偏离率

=100%×

(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

/

评标基准价

6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报价分得满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

,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

扣

0.5

分,每偏低

1%

扣

0.5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四

其他

人员配置

(

1

)技术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

3

分,中级职称得

2

分,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且在投标文件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注明岗位,否则不得分。

(

2

)管理班子人员需配备质检(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配备齐全得

4

分,人员缺少不得分。

注: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扫描件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且在投标文件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注明岗位,否则不得分。

7

分

7.6

关联标段限制中标项目数量规定:

/

8.

其他内容

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壹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款。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均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镇江市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监管单位: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0863081

招标人:镇江市丁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祝先生

联系电话:

0511-80870937

招标代理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

0511-85665866

邮箱地址:

jjczj_jiangsu@163.com

内容提要

镇江市丁岗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施工公开招标,规模约2500亩,预算529.22万元,工期120天。

关键信息

  • 预算529.22万元
  • 工期120天
  • 公开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 承担过合同金额2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原始公告:https://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3/003003001/20261106/db885048-1fce-436e-a…(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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