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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XWS-2026HW-01)

越秀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规模未知,2026-11-02截止

招标公告广东省医疗卫生截止 2026-11-02 11:05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2
投标截止2026-11-02 11:05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代理机构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YXWS-2026HW-0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越秀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3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WS-2026HW-01

项目名称:越秀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083,33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95,64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电针治疗仪56(台)详见采购文件25,200.00-
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仪56(台)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
1-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干扰电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78,000.00-
1-4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
1-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电疗仪10(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
1-6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医用电动吸引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640.00-
1-7口腔设备及器械LED光固化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1-8口腔设备及器械牙胶充填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5,800.00-
1-9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预备机3(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1-1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椅1(张)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
1-11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半导体激光治疗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114,000.00-
1-1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计10(个)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1-13医用光学仪器双目视力筛查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1-14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电动微动力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1-15医用低温、冷疗设备疫苗存储一体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1-16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疫苗冷冻冰箱(-10至-25℃医用低温冰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98,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颈腰椎治疗多功能牵引床2(张)详见采购文件39,600.00-
2-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干扰电治疗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89,400.00-
2-3临床检验设备低速离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
2-4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仪18(台)详见采购文件7,200.00-
2-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远红外多功能治疗仪(全科治疗仪)4(台)详见采购文件35,200.00-
2-6医用光学仪器生物显微镜2(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2-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红外线灯19(套)详见采购文件7,600.00-
2-8其他医疗设备吸烟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800.00-
2-9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吸痰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
2-1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电动洗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7,000.00-
2-1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AED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2-1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计3(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
2-13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全身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98,000.00-
2-14医用低温、冷疗设备液氮冷冻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
2-1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经皮黄疸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2-1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
2-1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3(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6,11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医用光学仪器验光设备和器具(双目视力筛查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3-2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5,100.00-
3-3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10.00-
3-4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3-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四通道中频电疗仪23(台)详见采购文件138,000.00-
3-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干扰电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
3-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脉冲磁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3-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超短波电疗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4(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4-1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凝血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4-2临床检验设备电解质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4-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多参数监护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4-4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注射泵2(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4-5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机3(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
4-6医用 X 线诊断设备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5(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5-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超声人体组织测量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5-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数字式多道心电图2(台)详见采购文件38,000.00-
5-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5-4医用光学仪器验光设备和器具(双目视力筛查仪)1(套)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5-5中医器械设备望诊设备1(套)详见采购文件90,000.00-
5-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体表色素测量设备(经皮黄疸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5-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无创血压测量设备(自助医用血压计)1(套)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5-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电针治疗仪10(台)详见采购文件4,500.00-
5-9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计10(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5-10普通诊察器械婴幼儿身高体重秤10(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5-11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冷藏冰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6(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55,11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6-1临床检验设备凝血分析仪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6-2临床检验设备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5,010.00-
6-3临床检验设备荧光免疫分析仪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26,100.00-
6-4临床检验设备电解质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6-5临床检验设备医用离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
6-6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治疗设备(含根管长度测定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6-7口腔设备及器械口腔数字观察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
6-8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医用清洗器1(套)详见采购文件64,000.00-
6-9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压力蒸汽灭菌器1(套)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
6-1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穴位电刺激设备(电子针疗仪)10(套)详见采购文件4,500.00-
6-1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测量、分析设备(心电图机)1(套)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6-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生物刺激反馈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0-
6-1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5,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7(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7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7-1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冷藏冰箱3(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7-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数字化心电工作站(十二导心电图工作站)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7-3医用 X 线附属设备及部件宽屏彩色诊断屏(或高端灰阶阅片屏)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
7-4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疫苗冷藏冰箱3(台)详见采购文件87,000.00-
7-5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疫苗冷冻冰箱(-10至-25℃医用低温冰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
7-6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电动气垫床14(张)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7-7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7-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药熏蒸治疗机(局部)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7-9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盆腹综合康复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0-
7-10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综合治疗机(牙椅)1(台)详见采购文件75,000.00-
7-1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红光治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4,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8(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9,58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8-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5,000.00-
8-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干扰电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8-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电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
8-4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超声理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
8-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药熏蒸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7,000.00-
8-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24小时动态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
8-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血压记录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4,000.00-
8-8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26,000.00-
8-9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种植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5,800.00-
8-1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数字式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
8-11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半自动体外除颤器2(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8-12口腔设备及器械牙髓活力测试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6,400.00-
8-13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根管长度测定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7,800.00-
8-14口腔设备及器械慢速手机弯头8(台)详见采购文件7,600.00-
8-15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洗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98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9(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8,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9-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便携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0-
9-2医用光学仪器验光设备和器具(双目视力筛查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9-3医用低温、冷疗设备低温储存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9-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测量、分析设备A3(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
9-5其他医疗设备婴幼儿身高体重秤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9-6其他医疗设备医用离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
9-7其他医疗设备热辐射治疗设备20(台)详见采购文件9,000.00-
9-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低中频治疗设备4(台)详见采购文件15,200.00-
9-9其他医疗设备图像显示处理工作站1(台)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
9-1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测量、分析设备B2(台)详见采购文件60,000.00-
9-11其他医疗设备生理信号处理软件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
9-12医用低温、冷疗设备低温储存设备1(台)详见采购文件12,8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10(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91,83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0-1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电动吸引器(电动吸痰机)6(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
10-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频治疗仪12(台)详见采购文件59,760.00-
10-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超短波治疗仪3(台)详见采购文件79,800.00-
10-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除颤监护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
10-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12导联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15,000.00-
10-6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多参数监护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9,600.00-
10-7病房护理及医院设备吸痰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
10-8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病人监护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
10-9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脉冲针灸治疗仪20(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0-1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药熏蒸治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69,600.00-
10-11其他医疗设备医用移动护理车1(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
10-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低频脉冲针灸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
10-13手术室设备及附件冷光单孔手术灯3(台)详见采购文件1,050.00-
10-14临床检验设备电解质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10-1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多道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0-
10-1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器39(台)详见采购文件30,420.00-
10-1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压缩雾化机13(台)详见采购文件31,200.00-
10-1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熏蒸仪(眼部)3(台)详见采购文件70,5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11(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3,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24小时动态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0-
11-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睡眠呼吸监测设备(睡眠呼吸监测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0,000.00-
11-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测量、分析设备(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1-4医用光学仪器验光设备和器具(双目视力筛查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11-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冲击波治疗设备(气压弹道式体外冲击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70,150.00-
11-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熏蒸治疗设备(熏蒸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1-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穴位电刺激设备(电子针疗仪)30(台)详见采购文件13,500.00-
11-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热辐射治疗设备(特定电磁波治疗仪)57(台)详见采购文件31,350.00-
11-9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无创血压测量设备(自助医用血压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12(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586,76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2-1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治疗设备2(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12-2口腔设备及器械固化设备2(台)详见采购文件1,960.00-
12-3临床检验设备医用离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
12-4医用激光仪器及设备生物显微镜2(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2-5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短波治疗仪(超短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
12-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牵引床1(台)详见采购文件19,800.00-
12-7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心电图工作站2(台)详见采购文件70,000.00-
12-8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血压监测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52,000.00-
12-9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图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48,000.00-
12-1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红外偏振光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10,000.00-
12-1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神经肌肉电刺激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8,500.00-
12-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吞咽神经肌肉低频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3,000.00-
12-1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氦氖激光治疗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54,000.00-
12-14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注射泵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
12-1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病人监护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46,000.00-
12-1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艾灸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
12-17医用低温、冷疗设备疫苗存储一体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5,000.00-
12-18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黄疸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13(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397,5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3-1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超声探头1(台)详见采购文件68,000.00-
13-2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冷藏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
13-3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中药熏蒸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
13-4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低频电子脉冲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400.00-
13-5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低温冰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13-6医用光学仪器视力筛查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8,000.00-
13-7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长度测仪2(台)详见采购文件10,000.00-
13-8口腔设备及器械根管预备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7,500.00-
13-9口腔设备及器械牙科光固化机2(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
13-1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30,000.00-
13-1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纯音听力计1(台)详见采购文件38,000.00-
13-12医用光学仪器全自动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血球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45,100.00-
13-13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AED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13-1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电子血压计10(台)详见采购文件5,000.00-
13-15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超声骨密度测试设备(超声骨密度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55,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采购包14(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4-1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多道心电图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9,500.00-
14-2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糖尿病足筛查仪(全自动一体化ABI+VPT神经+皮温全套)1(台)详见采购文件120,000.00-
14-3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心电记录器1(台)详见采购文件48,000.00-
14-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动态血压检测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6,000.00-
14-5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制氧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8,000.00-
14-6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熏蒸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37,000.00-
14-7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低频脉冲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400.00-
14-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超声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0-
14-9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干扰电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8,500.00-
14-10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颈椎牵引椅1(台)详见采购文件14,000.00-
14-11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仪(NMES)1(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14-12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五官超短波治疗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3,000.00-
14-13口腔设备及器械根尖定位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6,700.00-
14-14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经皮黄疸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6,800.00-
14-15医用光学仪器尿液分析仪1(台)详见采购文件1,300.00-
14-16临床检验设备台式低速离心机1(台)详见采购文件5,300.00-
14-17医用低温、冷疗设备医用冰箱1(台)详见采购文件2,500.00-
14-18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按摩床20(台)详见采购文件20,000.00-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如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3(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4(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采购包5(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采购包6(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7(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8(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9(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0(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1(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2(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采购包13(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采购包14(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由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条款所称中小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确定的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广州市越秀区人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广州市越秀区梅花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获得许可的种类和范围应包含:销售Ⅲ类射线装置。(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5(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6(广州市越秀区矿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7(广州市越秀区黄花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8(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9(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0(广州市越秀区光塔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1(广州市越秀区大东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2(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3(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4(广州市越秀区大塘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依据投标函相关承诺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或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 【适用于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则对投标人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备案凭证不作要求。(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投标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至 2026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3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开标地点: 云平台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在办理CA和电子签章、投标客户端等操作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致电020- 62313760联系我单位工作人员或通过平台服务热线:020-88696588等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南路 176、178号湖景华厦5-10楼

联系方式: 020-833372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中石化大厦B塔603-611房

联系方式: 020-62313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江心怡/梁文婷/陈慧思

电 话: 020-62313760-808/815/806

广东省华粤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02日

内容提要

越秀区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公开招标,规模未知,2026-11-02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1/t20261102_27599939.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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