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城市管理局渑池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车辆设备部分)第二批-结果更正公告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结果更正,原中标无效,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告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渑池公开采购-2026-31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渑池县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车辆设备部分)第二批 |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1日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 |||||
| 2、更正内容: |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MCGZ[2026]184-ZC171-2 | 勾臂车(5t,新能源)2辆、勾臂车(3t,新能源)5辆;(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季梁大道9号 | 1,686,000.00 | 元 |
在中标结果公示质疑期内,我单位收到其他供应商对中标单位“湖北恒善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的质疑函,采购人核查确认:湖北恒善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按规定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政策,质疑成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该供应商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剩余合格供应商满足法定数量要求,采购人依据原评标报告排序,顺延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新的成交供应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二标段:25232.00元
3、更正日期:2026年11月02日08时2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渑池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三门峡市渑池县韶阳街道小寨街与会盟路交汇处北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8-481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鸿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404室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6639837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方式:16639837767
内容提要
渑池县城市管理局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结果更正,原中标无效,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
关键信息
- 中标结果更正,原中标无效,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代理费25232元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1/t20261102_27599218.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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