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2026年偃师区岳滩镇东庄村农产品仓储加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2026年偃师区岳滩镇东庄村农产品仓储加工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偃师区岳滩镇东庄村农产品仓储加工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2026 年偃师区岳滩镇东庄村农产品仓储加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偃发改审批【 2026 】 3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606-410381-04-01-900031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偃建招( 2026 ) 7 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 2026 年偃师区岳滩镇东庄村农产品仓储加工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洛阳市偃师区商汤大道西侧,主要工作利用商汤大道西侧建设用地,建设长 100m 、宽 50m 、高 10m 单层钢结构标准化车间,总面积 5000 ㎡,配套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及 100 米混凝土道路及安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2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规模:建设长 100m 、宽 50m 、高 10m 单层钢结构标准化车间,总面积 5000 ㎡,配套水电消防等基础设施及 100 米混凝土道路及安装工程等。
2.4 最高投标限价: 4690441.55 元
2.5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 1 个标段
2.7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 是,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 否。
2.8 其他:
2.8.1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8.2 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2.8.3 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8.4 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2.8.5 政府采购政策: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等政府采购政策;②根据洛财购 [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③ 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 〕 34 号); ④执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 财库〔 2026 〕 2 号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 财库( 2020 ) 46 号 ] ; ⑤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⑥ 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⑦ 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洛财购 [2022]6 号)。
2.8.6 本项目采用 “ 评定分离 ” 方式招标;
2.8.7 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资质条件: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 [施工总承包· 建筑工程 · 建筑工程叁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资质,具有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2 □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自以来 □ 承接过 / □ 完成过业绩。
3.3 人员要求:
☑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无在岗项目;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人(人数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适用于非园林绿化工程)
□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 。(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4.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4投标所需资质在河南省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态栏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
3.4.5其他要求: / 。
3.5本次招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要求: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 豫政办 (2021)2 号 ) 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 : ①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 (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
②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6- 09 - 08 至 2026- 09 - 14 24:00。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通过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主体注册的具体方法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6- 09 - 30 09: 20 。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成功后将收到确认通知。
5.3 逾期或未按照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岳滩镇人民政府
地址:偃师区岳滩镇行政街 1 号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18637936860
招标代理机构: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 188 号院湖滨苑 1 幢 1-701
联系人:齐永清
电话: 18736332359
交易中心: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洛龙区开元大道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
电话: 0379-69921063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工办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华夏路 18 号建设大厦
电话: 0379-67719497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1321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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