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
| 项目概况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55 | ||||||
| 2、项目名称: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86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860000元 | ||||||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 1 | 新财磋商采购-2026-55-01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一标段 | 960000 | 960000 | 是 | 960000 |
| 2 | 新财磋商采购-2026-55-02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新郑市薛店镇解放路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A地块)竣工结算审计项目二标段 | 900000 | 900000 | 是 | 9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2、资金来源:市本级财政资金 5.3、服务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5.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1#楼、2#楼、4#楼、5#楼、7#楼、8#楼、10#楼、11#楼、12#楼、13#楼、14#楼、16#楼、幼儿园结算审计,报审金额为35884.56万元。 二标段:3#楼、6#楼、9#楼、15#楼、地下车库、供配电、室外工程、智能化工程结算审计,报审金额为33352.80万元。 5.5、服务期限:180日历天 5.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7、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标方式 5.8、项目属性:政府采购服务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要求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须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投标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本次投标单位一致),提供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网络查询打印件。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 注:采购人在评标前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采购人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响应。 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是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7〕141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 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3.9每个投标单位可报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照标段顺序评审,如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不参与后续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9月04日 至 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 ||||||
| 3.方式:网上获取。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点击“交易主体登录”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纸质文件不再出售。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9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进入远程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操作和投标文件的解密。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原件。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版。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远程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 4、供应商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须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 ||||||
| 地址:新郑市薛店镇 | ||||||
| 联系人:李先生 | ||||||
| 联系方式:16637112592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辰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新郑市湖滨路与能庄北路交叉口克拉公馆8楼815室 | ||||||
| 联系人:张秋霞 | ||||||
| 联系方式:1853002038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秋霞 | ||||||
| 联系方式:18530020386 |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1227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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