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2号)
固始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2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固财招标采购-2026-20
二、项目名称:固始县陈淋子镇中心卫生院购置1.5T磁共振成像系统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6月1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朗润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黄河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原医学科学城医工园16号楼
被投诉人1:固始县陈淋子镇卫生院(采购人)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陈淋子镇古城大道与民生路交叉口50米
被投诉人2:河南新时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15A01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回复函》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错误剥夺投诉人依法享有的中小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权益,请求贵局依法予以纠正。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1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对本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固始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固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固始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3日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029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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