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6-52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1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9月14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郑港财采磋商-2026-52467 | 河南百味村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鄱阳湖路润丰锦尚2-104,2-105 | 1,469,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6.5分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单位服务要求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培军、贾明、王刚有(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中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22,628.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港办事处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8339835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海河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郐城路交叉口人工智能大厦18号楼B区9楼903室
联系人:王伟娜
联系方式:198381675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伟娜
联系方式:19838167513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1627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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