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设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设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6-37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设施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7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信财磋商采购-2026-37-1 | 河南阳海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震雷山街道办事处99号房 | 1,473,9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97.67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消防设施改造二期工程 | 45日历天 | 张祖明 | 豫1412023202604376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鲁在洲、张敏(组长)、周燕海(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收费金额:16,76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实验高级中学
地址:河南省固始县秀水公园西畔
联系人:叶钦
联系方式:13633831274、0376-4998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海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5号雅宝东方国际广场1号楼河南自贸大厦8层
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少侠、张勤、朱贵乐
联系方式:17737113681、0371-55894666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0336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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