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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8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392.74万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荥财磋商-2026-16
2、项目名称: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27,447.22元
最高限价:3927447.22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荥财磋商-2026-16-01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项目3927447.223927447.22是3927447.22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建设规模和内容:(1)1#厂房:尺寸70mX30m,地上1层,建筑高度10.7m,结构形式门式钢架、戊类厂房、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2100㎡; (2)2#厂房:尺寸70mX20m,地上1层,建筑高度6.7m,结构形式门式钢架、戊类厂房、天然地基+独立基础,建筑面积:1400㎡; (3)室外工程:室外管网包括:①强电工程:电缆排管共211.02米,其中SC150管211.02米,YJV22-4*240电缆155.24米,强电电井3座;②给排水工程:DN50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70.15米,De300UPVC双壁中空加筋波纹管137米,水表井1座,污水检查井4座。 5.2采购内容:包含荥阳市2026年高村乡枣树沟村农产品深加工厂房建设(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3 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5.4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5.5 项目地点:荥阳市高村乡枣树沟村。 5.6 缺陷责任期:1年。 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26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根据需要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核查(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并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5)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或“资质异常”状态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通知内容)。响应文件中附清晰的网页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之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复核(开始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中不一致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09日 至 2026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网站
3.方式: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网站,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栏目,下载相关资料并与CA公司联系,了解CA办理事宜。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网站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7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远程开标机位):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荥阳市中原路与飞龙路西北角政务服务中心七楼)第三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应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标等操作。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相关操作手册。 2.投标人需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竞争性磋商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所有投标人应提前30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大会、响应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512-58188538。 4.代理费收取方式及标准: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5.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为:荥阳市财政局。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荥阳市高村乡人民政府
地址:荥阳市高村乡高村
联系人:赵亚
联系方式:185300907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盾览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绿地之窗景峰座四楼011室
联系人:李小燕
联系方式:15515779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燕
联系方式:15515779699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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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8186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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