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6〕第01号)
洛宁县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6〕第01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洛宁公开-2023-37
二、项目名称:2021-2025年革命老区县、脱贫县洛宁县县级应急广播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南建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2026年7月23日对2021-2025年革命老区县、脱贫县洛宁县县级应急广播建设项目开评标音视频没有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并保存立案调查。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调查,上述行为违反了财政部87号令三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河南建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纳至邮政银行洛宁县长虹支行银行(账号:941001010081286684)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洛宁县财政局
2026年8月5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740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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