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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县林麓口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咸丰县林麓口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2日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1
所属地区湖北省
采购人咸丰县曲江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政务采购
信息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人地址咸丰县曲江镇曲江路 16号
项目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718-6630885

公告正文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2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咸丰县曲江镇人民政府

地址:咸丰县曲江镇曲江路 16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传真):0718-6630885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武粮路 58 号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传真):15997702777

3.行政监督部门:咸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咸丰县高乐山镇营屏寨路 50 号

联系人:建管股

电话(传真):0718-6822401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越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内容提要

咸丰县林麓口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2日

关键信息

  •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31日至2026年11月02日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 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提出投

原始公告:https://www.ggzy.gov.cn/information/deal/html/a/420000/0104/20261031/0042c104bc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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