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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虞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所属地区河南省 · 商丘市
采购人虞城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虞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虞城县财政局拟对工程造价鉴定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虞城县财政局

2.联系人:郑向明

3.联系方式:3122898

4.联系地址:虞城县滨河路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虞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虞财框架采购-2026-1

3.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3.1招标编号:商政采〔2026〕463号; 3.2采购需求: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15家造价咨询机构,为虞城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3.3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虞城县财政局; 3.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3.5质量标准:合格; 3.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7采购预算: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3.8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3.9实施的地域范围:虞城县; 3.10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费率。 3.11征集供应商数量:15家。 3.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序号包号包名称最高限制单价(元)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1E411400244120260768虞城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评审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015否

4. 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本部门预算单位

四、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残疾人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6年07月31日至2026年08月19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shangqiu.gov.cn)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元): 0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2.提交方式和地点: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详细操作可参阅交易平台办事服务-操作指南-投标阶段)

3.开启时间:2026年08月20日09时00分

2.开启方式和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要再到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线上解密、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应保持系统登录状态。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商丘市开标席位九(商丘市中州路与南京路交叉口西南角)。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1、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2、其他内容详见征集公告附件。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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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472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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