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淇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淇财询价采购-2026-2
二、项目名称:2026年淇县医疗机构第一季度货物采购项目(淇县高村镇中心卫生院CT采购)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24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省振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鼎瑞街005号1号仓库3层310室
被投诉人1:淇县高村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河南省淇县高村镇振新路北侧、经二路东侧
被投诉人2:河南昌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北街道丰泽园一期1#楼从北向南3#、4#商铺
相关供应商:鹤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衡山路北段499号
五、基本情况
2026年4月15日,采购人、代理公司联合书面出具质疑答复函。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6年5月6日向本机关提交投诉书。经本机关形式审查,投诉书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本机关于2026年5月8日向投诉人送达《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要求投诉人限期补正。投诉人于2026年5月9日提交全部补正材料,补正后投诉事项明确为:
1.中标供应商鹤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响应文件实际产品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虚假响应,谋取中标;
2.中标供应商鹤壁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质疑阶段多次提交关键数据不一致的材料,提供虚假材料,且存在明显篡改痕迹,伪造证据。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就河南省振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案涉投诉事项,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河南省振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诉请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淇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淇县财政局
2026年7月28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260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