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8号)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8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6-56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2025年结核病检测设备试剂配制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4月28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锦意凯科技(郑州)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五大街129号03E-1一层101号104室
被投诉人1: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
被投诉人2: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当事人: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3号楼7层26号
五、基本情况
1.采购设备及相应试剂违背了医保规定,存在多重合规风险。 2.设备及相应试剂违背结核诊断行业标准。
3.采购控制价违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制定原则。
4.4.检测通量≥8个(一体机,非钜阵级联组合),单次上机同时检测样本数量应≥8个。(对应招标文件第7条),同时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规定:检测通量大于8时,每增加一个样本通量加0.5分,最高得4分。本项目为县级实验室,实际日均样本量仅为3个,8个的通量完全超出了实际使用需求,且通量越大的设备价格越高,该要求直接推高了采购成本,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
5.控制方式:仪器具有>7寸彩色屏幕,支持中英文操作界面,实现实验检测、数据的存储、调出、统计、分析、上传等功能。(对应招标文件第9条)
6.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第13条规定:"生物安全性要求:样本核酸自动提取、扩增及检测应在同一个封闭的体系内完成,全封闭、无需人员干预和操作,减少实验交叉污染和人员感染的风险。"我方认为,该条款中"全封闭、无需人员干预" 的表述概念模糊、要求绝对化,且涉嫌指向特定技术路线,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7.评分办法功能和性能无量化标准。
8.评分标准设置与项目无关的评分门槛。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1.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依法驳回;
2.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23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347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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