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文旅配套保障服务基地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文旅配套保障服务基地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8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文旅配套保障服务基地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8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8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新安政采磋商(2026)0083号-1 | 河南升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城关镇郏县文化路东段浩博物流园东3排5号(东第3排第5户) | 953,0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8.33分 |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1 |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新安县仓头镇文旅配套保障服务基地项目 |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 | 贾玉 | 豫241192046522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刘继宗、徐红杰、王忠义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11,43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仓头新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9-82881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83号
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0379-65977768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0367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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