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柘城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柘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柘城县2025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柘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柘城县 2025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改善建设项目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柘城县交通运输局关于柘城县 2025 年第一批农村公路路网
改善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商工程〔2026〕091 号;采购编号:柘财采招 -2026-26;
项目编号: 2512-411424-04-01-781799
二、变更内容
1 、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中变更。
( 1)“第三章评标办法(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 中 “ “否决投标情形”集中展示目录 ” 的 “ 3、未按本项目要求作出相应承诺的。 ” :
更正前: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详见招标文件 P4 页”
更正为: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 ------详见招标文件 P4 页。”
(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中正文部分 “ 3.2.4 公路工程项目清单费用描述” 二、安全生产措施费(公路项目专用,不可竞争费)第二段正文部分
更正前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单独列出,按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 计取(计算结果:取整),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在另行支付。”
更正为
“投标人应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中单独列出,按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 计取,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在另行支付。”
( 3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正文部分“第 9.2.5 项细化为:”
更正前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 (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 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更正为
“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 。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 3.5 款商定或确定。”
2 、招标公告(第一标段至第五标段)中变更内容。
( 1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更正前
“3.8.4 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如被“信用中国 ”网站和其他指定的网站列入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否决投标资格(适用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 ”
更正为
“3.8.4 关于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投标人如被省级或市级“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公开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否决投标资格(适用第一标段至第四标段) 。 ”
(2) 更正前:
开标时间: 2026 年 8 月 20 日上午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年 8 月 20 日 1 0 时 00 分
6.2.1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 1)开具截至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月 20 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月 1 9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更正为:
开标时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上午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 2026 年 8 月 3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年 8 月 31 日 1 0 时 00 分
6.2.1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开具时间及方式:
( 1)开具截至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6.2.2 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 1)交纳及到账时间: 2026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8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柘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河南省柘城县未来大道东段 66 号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 0370-6020617
招标代理机构: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 4 号 1 号楼 103 房间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17629350335
监督单位:商丘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中段 169 号
电话: 0370-2562526
发布人:豫道郑对(河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12 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200140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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