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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527号】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磙子营乡山刘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平公资采2026527号】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磙子营乡山刘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6
所属地区河南省 · 平顶山市
采购人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6-108

2、采购项目名称: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磙子营乡山刘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16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平公资采2026527号-1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磙子营乡山刘庄村沥青道路建设项目河南鸿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官营镇安寨村一组804,184.00元评审总得分:85.33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第一标段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涵盖的全部内容60日历天袁占青豫1142023202402984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恒(业主代表)、侯伏慧、齐方民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豫招协【2023】002号有关规定标准收取向中标人收取。

收费金额:1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评标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河南鸿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人,其他供应商未中标。 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 监督单位:鲁山县财政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23005487188A 联系方式:0375-505752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地址:鲁山县磙子营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137597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同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盛润广场4号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9271796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9271796177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8654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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