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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农机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农机购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06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预算56万元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农机购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系统内下载(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磋商采购-2026-52
2、项目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农机购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60,000.00元
最高限价:56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新财磋商采购-2026-52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郑市辛店镇史庄村农机购置项目560000560000是56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地点:新郑市 5.2 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5.3 采购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4 供货期:20日历天 5.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5.6 评审方式: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方式 5.7 项目属性:政府采购货物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 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 3.3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 的供应商,禁止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4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任何一个名单内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间点: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信用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投标单位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内;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单位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5 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3.6 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 3.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8月07日 至 2026年08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系统内下载(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ttp://zzggzy.zhengzhou.gov.cn/xinzheng/)。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 PC 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辛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郑市辛店镇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838364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联融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护航路与相州街交叉口东北角祥和湾4号楼122室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158371712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15837171277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821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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