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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五头镇樱桃大棚设施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五头镇樱桃大棚设施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10
所属地区河南省 · 洛阳市
采购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2026-41

2、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五头镇樱桃大棚设施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9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2026)0039号-1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五头镇樱桃大棚设施提升项目中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西区黛眉金座1701室2,976,000.00元评审总得分:87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五头镇樱桃大棚设施提升项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00日历天。董延超豫241202151686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振东(组长)、杨俊涛、马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转账)。

收费金额:31,76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成交供应商应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1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的,视同第1个工作日内已领取。《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合同的签订。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0379-67283936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五头镇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9-6734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1幢1-1812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76379983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17637998376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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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8394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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