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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前进村御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栋大棚项目-成交公告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前进村御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栋大棚项目-成交公告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所属行业农业农村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34

2、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前进村御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栋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7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
信平财磋商采购-2026-34-1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前进村御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栋大棚项目河南政林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街道办事处滨湖社区服务中心三楼308室1,488,000.00元评审总得分:96.5分
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12026年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前进村御景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连栋大棚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45日历天乔晋婷豫241151686540

三、评审专家名单

组长:朱振德、成员为李颍苹、邱玉梅(业主评委)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

收费金额:170,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

联系人:谭女士

联系方式:0376-866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信阳科兴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龙飞山城二期天玺广场26号楼9楼

联系人:翟燃

联系方式:17703761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燃

联系方式:17703761233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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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5188(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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