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及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及维修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7-15
2、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安装及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4、评审日期:2026年07月31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 驻政采购-2026-07-15 | 详见招标文件 | 驻马店市中业自来水有限公司 | 驻马店市文渊路与白云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 3,250,000.00 | 元 | 评审价格:3250000元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市政消火栓维修及补建安装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120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巧敏(评审小组组长)、王永锦(采购人代表)、王春丽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采购合同约定收取
收费金额:6,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需对市政消火栓实施维修及补建安装。依据《驻马店市城市供水条例》第十四条“公共消防用水设施的维护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及《驻马店市城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驻政办文〔2014〕24号)第四条:“城市供水单位负责城市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修、管理”有关规定,市中心城区公共消火栓的安装、维修、管理工作应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负责。目前,市中心城区供水业务的运营主体为驻马店市中业自来水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结合专业人员的论证意见,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的格式应符合财政部第94号令的规定,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局(驻马店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驻马店市通达路
联系人:张瑞
联系方式:18739612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六街22号科技大厦3楼307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224907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5224907609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9572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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