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布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布 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告正文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 www.npc.gov.cn )或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flk.npc.gov.cn )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 1 号,邮编: 100805 。信封上请注明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 30 日。
附件:政府采购法(修订草案) [点击下载]
(来源:中国人大网)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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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78330269378070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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