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2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平采招标﹣2025-186
二、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平顶山市结核病防治所)传染病检测和救治能力提升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5年12月17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程莱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嫘路6号风后产业园4187
被投诉人1: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
被投诉人2:河南崇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百合金山
当事人:平顶山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
五、基本情况
1. 评标过程,重庆友一家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不应得到公示的分数。评委们没有按照认真审核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所投产品“内窥镜冷光源”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其使用“高清电子内镜图像处理器”的注册证代替,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获得相应技术分数。
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崇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在处理质疑过程中,未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答非所问,故意混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与“医疗器械注册证”概念,以涉密为由回避审查,未保障投诉人合法权益。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等相关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确认重庆友一家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无效,其中标资格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采购人应依法依规重新审核此次采购活动。
2.责令河南崇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其在质疑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整改,于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本机关。
3.由于评标委员会未严格履行评审职责,在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的情况下,通过了该公司的符合性审查,评审程序存在瑕疵。财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评审专家予以处罚。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平顶山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6月5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66271(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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