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栾财购罚决字〔2026〕第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栾财购罚决字〔2026〕第3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栾川公开 -2024-86
二、项目名称: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栾川栾川县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升项目 B 包项目(一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洛阳市兆达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艺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24MA47L7CU6Q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七里坪村龙君花园门面房 2-7 二楼
四、基本情况
洛阳市兆达商贸有限公司与洛阳鑫晟达商贸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上传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嫌串通投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 对你公司处以采购金额 5‰ 的罚款,金额为: 3198 元(大写:叁仟壹佰玖拾捌元)。 2.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将罚款缴纳至栾川县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原银行栾川支行,账号: 680110350000000450 )。逾期未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 加处罚款。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栾川县财政局
2026 年 6 月 30 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782735218302203(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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