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55号)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55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200
二、项目名称:河南省胸科医院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年3月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康禾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闫集镇归德路西纬二路南商丘市轻纺城2号厂房
被投诉人1:河南省胸科医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号
被投诉人2: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3号中华大厦19层
相关供应商:郑州市康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万山路与郑上路交汇处西南侧天河名苑三号楼二单元1-2层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所投设备整机重量超标,构成虚假技术响应,质疑回复不具有法律效力;2.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材料或非自身供货合同。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中关于中标供应商提供虚假业绩材料的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投诉事项2中关于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诉成立,不影响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6年6月16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092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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