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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农村公路老旧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项目-澄清公告

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农村公路老旧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项目-澄清公告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4
所属地区河南省
采购人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6-625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河南省农村公路老旧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核查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6年06月12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公告类型:变更公告

2、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3、原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5日 - 2026年06月22日(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06月2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4、原开标时间: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6年07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原采购信息内容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标准: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其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变更为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标准:提供服务的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其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中标价和合同签约价仍以投标报价为准。

6、更正日期:2026年06月24日15时1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与此有关内容相应发生变更。请各供应商及时下载本项目澄清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6号

联系人:李德

联系方式:0371- 87166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标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区中方园路60号

联系人:赵强

联系方式:18126847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强

联系方式:18126847592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4302(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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