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A包律师咨询服务二阶段采购合同-亚太人-验收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A包律师咨询服务二阶段采购合同-亚太人-验收报...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27-A101
二、合同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A包律师咨询服务二阶段采购合同-亚太人
三、项目编号:郑港财采公开-2025-27
四、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服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舜英路口兴瑞汇金国际A1栋5楼
联系人:寇晓军
联系方式:86198006
2.供应商(乙方):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1号永和国际A座1601
联系人:李建厂
联系方式:13007618241
六、合同主要信息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法律咨询服务 | 出具正式成果报告,其中法律意见书报告两份,法律顾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一份。 | 1年 |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
七、验收日期:2026年05月13日
八、验收组成员
高雪芬、寇晓军、谷晓良
九、验收意见
满意,服务工作量多、服务配备人员专业、安全,没有发现后期安全隐患,能够满足甲方需要,并且能够根据甲方实际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十、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同步提交了年度工作总结,体现了工作量。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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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441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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