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3号)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驻政采购-2026-03-13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
三、采购日期:2026年4月10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驻马店市驿城区民心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驻马店市南海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被投诉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驻马店市文明路1196号
相关供应商:驻马店市芝麻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明路天龙市场
当事人:驻马店第二实验小学
地址:驻马店市春晓街204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报价中的税金为“0”元,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2.投诉人的报价得分高于成交商,其他方面并无缺项,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要求进行独立评审。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作出如下处理: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该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
2026年6月18日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2589(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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