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河南省智慧交通服务云平台-运行监测、道路运输与执法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河南省智慧交通服务云平台-运行监测、道路运输与执法项目合同变更公告
公告正文
| 一、原合同信息 |
| 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5-1643-B |
| 合同名称: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河南省智慧交通服务云平台-运行监测、道路运输与执法项目 |
|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交通运输调度指挥中心 |
|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控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
|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
| 原合同6.2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
|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
| 乙方应于2026年6月25日前向甲方提交下述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三份银行保函,甲方在收到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的90%,即壹仟贰佰伍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小写:12,598,200元)。保函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份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原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4,199,400元),保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乙方提供详细设计方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本份银行保函。 第二份银行保函:金额为原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4,199,400元),保函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15个日历日内,甲方向乙方退还本份银行保函。 第三份银行保函:金额为原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肆佰壹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4,199,400元),保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提交最终合同总款项10%的银行保函(保函时限不少于12个月),甲方在收到银行保函后向乙方退还上述第三份银行保函,并支付剩余合同款项,待运维期满一年后向乙方退还最后提交的银行保函。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变更公告时间 |
| 合同变更时间:2026/06/18 |
|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6/06/25 |
公告原件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4770(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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