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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电子鼻咽喉镜等11种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意见更正公示

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电子鼻咽喉镜等11种设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意见更正公示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5
所属地区河南省 · 郑州市
采购人郑州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562.3万元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国家创伤区域医疗中心电子鼻咽喉镜等11种设备采购项目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郑州市中心医院拟采购1、电子鼻咽喉镜1台/套。2、喉肌电图1台/套。3、鼻声反射仪1台/套。4、声功能治疗检查系统1台/套。5、红外辐照治疗装置1台/套。6、鼻阻力仪1台/套。7、嗓音分析仪1台/套。8、脑干诱发电位1台/套。9、宽频声导抗仪2台/套。10、诊断型听力计2台/套。11、诊断型耳声发射仪1台/套。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623000元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4.1本项目非单一来源采购,拟采购进口产品。 4.2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省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和政策的规定,现将该进口产品的技术指标和专家论证意见进行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
梁进娟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冯福领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李萍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薛和平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副高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张平卫河南昇融律师事务所律师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2026年06月24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6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6年07月01日08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02日17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原进口产品论证意见公示中张平卫(工作单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现更正为:薛和平(工作单位:郑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提出建议。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北路16号
联系人:田永利
联系方式:15038259360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8楼813室
联系人:任亚兰
联系方式:0371-65928329 0371-86253369

公告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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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公告:https://zfcg.henan.gov.cn/henan/content?infoId=1975286(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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