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次)废标公告
精河县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次)废标公告
公告正文
一、 采购人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XJZYGK2026-009-01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24日
七、 预算总金额: 85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虹,刘星博,吴晓兰,张燕兵(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华丽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占庆
联系电话: 15299741039
传真:
地址: 博乐市南城区土尔扈特路供销新合酒店4楼
2、采购人名称: 精河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曾凡飞
联系电话: 0909-5332366
传真:
地址: 精河县建设路19号
内容提要
精河县人民医院心理卫生科医疗设备购置(二次)废标公告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2610/t20261023_2754932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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