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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规模未知,关键时间2026-10-31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1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购人中共英吉沙县委员会宣传部
代理机构英吉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中标人未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所属行业文化体育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工期/服务期未知
采购人地址未知
项目联系人未知
联系电话未知

公告正文

‍

项目概况

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XJYJS(CS)2026-08

项目名称: 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764804.43

最高限价(元): 1764804.4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64804.43

单位: 1

简要规格描述: 1.实施基层文化阵地及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提质升级工程,针对英吉沙镇3村、芒辛镇2村、英也尔乡4村三处人员密集、群众活跃度高、辐射带动范围广的村级基层文化阵地进行全面优化升级,在环境打造、功能布局与设施配置中深度融入中华民族文化标识、传统纹样等符号,着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立长效维护机制,持续提升阵地品质与文化内涵;2.实施中华文化标识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示范点创建工程,深入挖掘中华文化核心内涵,融入本地民俗风情、历史典故等地域特色元素,开展前期调研策划,邀请拥有成熟资质的美术设计、环境艺术、文旅策划专业团队全程承接创作景观小品、灯杆道旗等视觉作品,依托县城主干道人员往来密集、客流流通量大、商户群众集聚度高的区位优势,打造中华文化标识和中华民族视觉形象示范点一条路,完成视觉作品制作、安装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总工期 60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单位须具备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11月02日 至 2026年11月09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4:00 ,下午 14:00至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年11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英吉沙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 英吉沙县芒辛路123号县委

联系方式: 0998-3622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英吉沙县人民路30号院

联系方式: 0998-3627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春艳

电 话: 0998-3627001

附件信息:

内容提要

英吉沙县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规模未知,关键时间2026-10-31

关键信息

  • 预算/截止/资格/交付期/特殊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未知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31_27598007.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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