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二次)更正公告1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安保服务(二次)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更正日期2026-10-30,涉及保安队长资格与评分标准。
公告正文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二次)更正公告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BFFFZ51004
项目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拟派保安队长 | 拟配备保安队长( 50周岁以下): 1、具有二级及以上保安员(师)或二级及以上保卫管理员(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2、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或消防设施操作员(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得2分; 3、具有政府部门或具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安全管理类人员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的得1分。 4、具有党政机关颁发的个人荣誉的,每个得1分,满分2分。 注: 1、涉及年龄的需提供身份证件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及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3个月,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任意一个月社保)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上述涉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截图。 4、如涉及上述人员荣誉的,须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人员名称。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奖项内容、日期等评审内容,须另附颁奖单位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党政机关包括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包括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6、如为具有资质的机构颁发的证书,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的机构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 | 0-7分 |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投标 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 投标人 无需前往 开标 现场。
2. 此公告视同 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 招标 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 投标人 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5号
联系方式:0551-6216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9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923
附件信息:
20261029更正公告--东区(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安保服务-定稿
内容提要
合肥市妇幼保健院东区安保服务(二次)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公告,更正日期2026-10-30,涉及保安队长资格与评分标准。
关键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拟派保安队长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 评分标准:0-7分
-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网上远程解密
- 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662239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 需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查询截图
- 需提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zgg/202610/t20261031_27597086.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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