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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规模约32000㎡,预算约2502.164736万元,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完成。

招标公告广东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11-20 09: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1
投标截止2026-11-20 09:30
开标时间2026-11-20 09:30: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华南理工大学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2502.16万元
项目编号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1030-100002-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广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364个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胡老师、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2959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标段(包)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7-91440101MA9Y7HPJ3A-20261030-100002-8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512-440106-05-01-792495
投资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
标段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基础设施维修项目——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国家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东湖、西湖、北湖、南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约32000㎡及相关配套工程;珠江南路周边内涝点整治,交通大楼周边新增雨水管道约300米及收水措施;边坡维修(半山西路),室外工程改造面积约240平方米,边坡维修面积约200平方米;挡墙维修(东江路、华山路、紫竹苑),挡墙维修长度约220米及对应景观绿化工程;挡墙维修(东区运动场),挡墙维修长度约65米及对应景观工程;挡墙维修(电话所),挡墙维修长度约20米;广场维修(半山东路),面积约3700㎡;边界围墙维修(西湖北路),长约115米,高约2米。
招标内容本工程实施范围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设计补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维修工程,涉及东湖、西湖、北湖和南湖的人行道维修、湖堤加固,北湖湖体清淤,增加外挑人行道、湖底渗漏修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等;珠江南路周边内涝点整治路面开挖,铺设DN6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DN200MU-PP双壁波纹管排水管、雨水检查井、雨水口等;边坡维修(半山西路),边坡支护结构,坡面景观防治绿化,地面清拆重做;挡墙维修(东江路、华山路、紫竹苑),挡墙结构维修,边坡支护结构,坡面景观防治绿化;挡墙维修(东区运动场),挡墙维修,栏杆清拆重做;挡墙维修(电话所),挡墙维修;广场维修(半山东路),原铺装拆除、铺设沥青等配套工程;边界围墙维修(西湖北路),围墙清拆重做。
工期(交货期)364个日历天,计划实施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502.16473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要求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规〔2025〕3号文的规定)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近一个月(2026年10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1.7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内容及签署盖章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签字,没有签字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1.8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公布的“黑名单”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被否决。 3.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应与企业库信息库中的信息一致,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应与投标登记时的信息一致。 3.6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的行为或存在招标公告9.2提及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 3.7本项目属于部分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的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如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须承诺中小微型企业累计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2)如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承诺预留给小微型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28%。 (3)如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可独立参与本工程投标,对分包不作强制要求。 注:(1)大型企业及中型企业须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中“(七)承诺函(如有)”;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中“(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要求无设置投标人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gzggzy.cn)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0-31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0 09: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0 09:3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11-20 09:30:00开标地点第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华南理工大学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老师、胡老师、曾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295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A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麦成龙联系电话180288059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天河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20-8562663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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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内容提要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环湖周边基础设施整治施工总承包招标,规模约32000㎡,预算约2502.164736万元,2026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完成。

关键信息

  • 预算约2502.164736万元
  • 工期364天
  • 资格后审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26年11月20日截止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 专职安全员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原始公告:https://ygp.gdzwfw.gov.cn/#/44/new/jygg/v3/A?noticeId=23ea7611-ea01-4fd6-8391-4d…(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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