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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招标公告-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招标,规模约797米,预算121.49万元,2026-11-23截止

招标公告广东省教育培训截止 2026-11-23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1
投标截止2026-11-23 14:30
开标时间2026-11-23 14:30:00
所属地区广东省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121.49万元
项目编号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1014-10000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广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360日历天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3415003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一、标段二)-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A02-91440101MA9Y7HPJ3A-20261014-100003-2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2410-440105-04-01-247802
投资项目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一、标段二)
标段名称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本项目位于海珠区琶洲南区,西起规划会展西路,东至科韵路桥下调头车道。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来源构成财政投资:市级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标段二全长约797米,规划红线宽度30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交通、给排水、照明、绿化、电力管沟等工程。
招标内容(1)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工程量确认、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及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结算管理等。 (2)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水、电、燃气、通讯等管线迁改和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监理工作由监理人负责,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设备监造工作。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21.49389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规模指标:☑城市次干路、☑单孔跨径100米以下的桥梁 注:(1)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要求和证书有效期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4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5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3.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交通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库”(网址http://112.94.68.79:8088/entHome/index)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需提供网页截图)。 3.8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并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内容进行评审)。 3.9政府投资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注册企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专业以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6年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为香港专业人士,须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不需要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6-10-31 00:00:00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3 14:30:00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23 14:30:00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6-11-23 14:30:00开标地点第1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
招标人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20-3415003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曾冠联系电话020-3726060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0-89885682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登录企业库

重要提醒:本项目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详情见操作手册 (点击下载) ,请安装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新版统一CA互认驱动( 点击下载 )

内容提要

海珠区琶洲南区规划横一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监理(标段二)招标,规模约797米,预算121.49万元,2026-11-23截止

关键信息

  • 标段二全长约797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 最高投标限价121.49万元
  • 工期360日历天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026-11-2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 拟委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 投标人未出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原始公告:https://ygp.gdzwfw.gov.cn/#/44/new/jygg/v3/A?noticeId=cd17b342-0ff0-4592-9bff-8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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