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标了全国招标采购信息一站式聚合平台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选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询比采购。

招标公告四川省综合服务截止 2026-10-25 17:0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投标截止2026-10-25 17: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采购人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无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所属行业综合服务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人地址无
项目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19912979334

公告正文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物业综合管理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1 10:58:43 来源: 西南联交所 浏览次数: 44 原文链接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

选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项目询比公告

因我公司经营业务实际需求,现需 选聘绥江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备运维服务机构项目询比公告 , 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公开 询比 。

一、 报名时间

2026 年 10 月 21 日 14 :00—— 2026 年 10 月 25 日 17 :00

二 、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一)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 具备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若为分公司, 需 提供总公司相应授权说明);

(二) 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一年内 ( 2025 年 9 月 1 日至今) 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一 年的单位)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未出现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三) 财务状况基本要求:近一年内 ( 2025 年 9 月 1 日至今) 或成立至今 (成立不足 一 年的单位) 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 0 ;

(四) 报名机构 近两年内 ( 2024 年 9 月 1 日至今) 或成立至今 (成立不足 两 年的单位) 至少具备一项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指:物业综合服务业绩,包括分支机构参与的总所有业绩,合同签订时 间为 202 4 年 9 月 1 日以 来,提供加盖询比申请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计分;资质中的业绩不计入评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2023 年 9 月 1 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三 、响应性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官网( http://www.swueecg.com/#/index ) “ 统一注册登录入口 ” 注册并登录供应商投标系统,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 - 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2.0 ))获取采购文件。

四、选聘材料提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比采购开始时间均为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请各参与单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官网( http://www.swueecg.com/#/index ) “ 统一注册登录入口 ” 注册并登录后,进入【供应商工作台 - 投标系统】在线参与项目、递交电子化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1.0 ))。响应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参选文件上传的,视为放弃参选。参选过程中请密切通过阳光采购平台关注项目进度。

纸质版所有参选文件需在 2026 年 10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之前递交至云南省昭通市 绥江 县 中城 镇 绥江 县污水处理厂,逾期不予接收。(允许邮寄)

响应文件包含纸质版正本 1 份、副本 2 份,电子文档 U 盘(含可编辑的电子文档和已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1 份。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参选文件为准。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康先生

电 话: 19912979334

邮 箱: 992856907@qq.com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 公司

2026 年 10 月 20 日

内容提要

绥江国润水务有限公司选聘物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询比采购。

关键信息

  •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17:0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6日10:00
  • 需具备相关业绩和良好信誉
  • 采用电子化在线开评标方式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近一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
  • 财务状况无亏损或净资产大于0
  • 近两年内至少具备一项物业综合服务业绩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10/002010001/20261021/ea0d5c65-d8dc-4f3f-ace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在「有标了」App / H5 里查看这条标讯的互动版:订阅同关键词、查看同类历史中标、导出清单。

打开互动版 →

相关标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