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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预算160.12亩*900元/亩.年,截止2026-11-02 14:30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招标公告四川省市政工程截止 2026-11-02 14:30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投标截止2026-11-02 14:30
开标时间2026-11-02 14:30:00
所属地区四川省 · 德阳市
采购人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代理机构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32bdf8a9-1ef9-4d25-b0f5-b365aa73d69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四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期/服务期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
采购人地址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村委会
项目联系人毛芝辉
联系电话13708100307

公告正文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发布时间: 2026-10-21 13:30:25 来源: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 4 、 5 、 6 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交易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 “ 本所 ” )对王谊村 6 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具体位置挂牌面积 (亩)流转期限挂牌价格 (元/亩.年)履约保证金(元/亩)水利费 (元/亩.年)基础设施使用费
1王谊村4组160.12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900302820 元/亩
2王谊村5组313.629252820 元/亩
3王谊村6组216.848502820 元/亩
4王谊村6组92.468502820 元/亩
5王谊村4组64.368502820 元/亩
6王谊村4组111.53850/20 元/亩

使用要求 :

( 1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农业用途,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 2 )不得闲置、荒芜土地;连续弃耕抛荒超过半年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

( 3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保护耕作层及农田基础设施。

( 4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可开展稻鱼、稻虾生态种养(不破坏耕作层)或水旱轮作、粮经轮作。

( 5 )承租人如需转租土地经营权,应提前【 10 】日书面申请并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并按规定向发包方及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备案,村级组织应将备案情况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承包地管理部门。

( 6 )承租人如需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 7 )合同期内,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按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流转费用。

( 8 )合同到期后,如出租人继续对外流转该土地,本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 9 )合同到期时,承租人有权收割并处理合同到期时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农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即时收获的农作物,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处置方式。

( 10 )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临时建构筑物按以下方式处置:

① 临时建筑物符合相关建设规定且经出租人同意保留,双方可协商确定临时建筑物的归属及补偿事宜;

② 出租人要求拆除,承租人应在约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因拆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11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将土地恢复至适宜耕种的状态,确保土壤耕作层未受破坏、无污染。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土壤污染或耕作层破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未在约定期限内修复的,出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修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并可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12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逾期未处置个人投资品,经出租人书面催告【 30 】日后仍未处置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 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以下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① 地块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② 原承租人

3. 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 https://www.cdaee.com/nccq/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四、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 ( 报名时段 09:00 至 17:00 ,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 16:00) ,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011-012 号农交所窗口。

3. 报名资料:

( 1 )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

( 2 )征信证明;

( 3 )无拖欠租金证明 ( 如有,则由已租地所在村开具 );

( 4 )项目计划书 ( 包括人员配置、财务状况材料、生产经营证明材料等,自行拟定)

( 5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交易申请书》 - 可在“交易条件 - 资料下载”处下载 ;

( 6 )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原租赁合同或证明)。

4. 报名方式:

( 1 ) 网络报名

( 2 ) 现场报名

5. 报名程序

( 1 ) 网络报名:登录 https://www.cdaee.com/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 . 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 2 )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 交易保证金

( 1 )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 地块。

( 2 )缴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3 )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 缴费管理 ,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交易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 4 )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 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

①由公司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②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经营方案(权重、履约能力、产业带动效益等,具体评审标准以交易公告或附件中的《综合评分表》为准;

③遵循分高者得的原则,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 年 11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 区一层。

七、交易服务费

1. 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 ﹝ 2022 ﹞ 3 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

2. 承租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 ﹝ 2022 ﹞ 3 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 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 ﹝ 2025 ﹞ 5 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 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 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租金。

九、惠农政策与征收补偿

1. 惠农政策分配:合同期内,国家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按〔谁种粮谁受益 / 谁保护地力谁受益 / 其他约定〕原则归属。

2. 征收补偿:流转期间,因公共利益需要,标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交易双方均应服从,合同自征收决定生效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流转费用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支付但未满期限的剩余流转价款。征收补偿费用按以下原则归属:

( 1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依法归原承包方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租人不得主张。其中,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业人口,发放方式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 2 )青苗补偿费: 合同期内在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补偿费归实际投入种植的承租人所有。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收回土地时,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耕地闲置或未播种的,该部分青苗补偿费不予补偿。

( 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① 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投资建设的合法合规地上附着物(含农业生产设施、大棚、灌溉设施、围栏、管理用房等),补偿费归投入方(承租人)所有,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 承租人已依法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或审批手续的建设设施,按评估价值或征收补偿方案核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③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或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建设的附着物,不予补偿,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④ 出租人原有的附着物(含原有房屋、水井、沟渠、道路等),补偿费归出租人所有。

( 4 )其他补偿款项: 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以经营权人、实际投入人或实际使用人为补偿对象的其他补偿款项(如经营权剩余年限损失补偿等),归承租人所有。

征收公告发布后,承租人应立即停止新增投入,不得抢建、抢种。因抢建、抢种所增加的补偿费用不予认可,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应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有序完成农作物采收、设施拆除及场地清理等工作,配合征收实施。逾期未处置的生物资产及设施,视为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或征收实施单位有权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征收补偿款中归属承租人的部分,由承租人自行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或由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出租人不得截留、挪用归属承租人的补偿款项。

十 、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何虹,联系电话: 15282863705 。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毛芝辉

联系方式: 13708100307

联系地址: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村委会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 18981002876

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011-012 号农交所窗口。

交易结果

交易结果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流转公告

32bdf8a9-1ef9-4d25-b0f5-b365aa73d693

发布时间: 2026-10-21 13:30:25 来源: 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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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 4 、 5 、 6 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

交易公告

受相关权利人委托,德阳农交所(以下简称 “ 本所 ” )对王谊村 6 宗土地经营权流转公开征集承租人,公告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具体位置挂牌面积 (亩)流转期限挂牌价格 (元/亩.年)履约保证金(元/亩)水利费 (元/亩.年)基础设施使用费
1王谊村4组160.12不超过2027年8月31日900302820 元/亩
2王谊村5组313.629252820 元/亩
3王谊村6组216.848502820 元/亩
4王谊村6组92.468502820 元/亩
5王谊村4组64.368502820 元/亩
6王谊村4组111.53850/20 元/亩

使用要求 :

( 1 )承租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农业产业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农业用途,严禁“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 2 )不得闲置、荒芜土地;连续弃耕抛荒超过半年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

( 3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保护耕作层及农田基础设施。

( 4 )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优先用于粮、棉、油、糖、菜等;可开展稻鱼、稻虾生态种养(不破坏耕作层)或水旱轮作、粮经轮作。

( 5 )承租人如需转租土地经营权,应提前【 10 】日书面申请并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合同剩余期限,并按规定向发包方及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备案,村级组织应将备案情况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承包地管理部门。

( 6 )承租人如需用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须事先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

( 7 )合同期内,承租人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出租人,并按交易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流转费用。

( 8 )合同到期后,如出租人继续对外流转该土地,本轮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 9 )合同到期时,承租人有权收割并处理合同到期时地面上已成熟或可收获的农作物,对于尚未成熟或无法即时收获的农作物,承租人应与出租人协商确定处置方式。

( 10 )合同到期后,地面上的临时建构筑物按以下方式处置:

① 临时建筑物符合相关建设规定且经出租人同意保留,双方可协商确定临时建筑物的归属及补偿事宜;

② 出租人要求拆除,承租人应在约定期限内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因拆除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 11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应当将土地恢复至适宜耕种的状态,确保土壤耕作层未受破坏、无污染。如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土壤污染或耕作层破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未在约定期限内修复的,出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修复,修复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并可要求承租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 12 )合同到期后,承租人逾期未处置个人投资品,经出租人书面催告【 30 】日后仍未处置的,视为承租人自动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有权自行处置,处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二、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

1.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2. 根据政策规定和本项目实际,以下主体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① 地块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② 原承租人

3. 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三、信息发布

发布渠道: https://www.cdaee.com/nccq/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

四、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公告期内任意工作时段均可报名 ( 报名时段 09:00 至 17:00 ,周期内最后一天报名截止 16:00) ,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地点: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011-012 号农交所窗口。

3. 报名资料:

( 1 )个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需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等;

( 2 )征信证明;

( 3 )无拖欠租金证明 ( 如有,则由已租地所在村开具 );

( 4 )项目计划书 ( 包括人员配置、财务状况材料、生产经营证明材料等,自行拟定)

( 5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审批申请表》《交易申请书》 - 可在“交易条件 - 资料下载”处下载 ;

( 6 )优先权人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原租赁合同或证明)。

4. 报名方式:

( 1 ) 网络报名

( 2 ) 现场报名

5. 报名程序

( 1 ) 网络报名:登录 https://www.cdaee.com/ (四川省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注册账号,账户注册验证通过后方可报名。

①自然人(个人)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自然人)

②单位注册:资产资源交易系统用户类型——资产资源竞买人——竞买人类型(产权法人主体或产权政府主体)

③所在地区选择“四川省 . 德阳市”。

④注册成功后,再次登录,跳转系统首页,在产权交易版块中找到拟报名项目,点击“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以附件形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 2 )现场报名:交易主体携带报名资料至交易公告中指定的报名地点,由工作人员辅助完成报名。

五、保证金事项

1. 交易保证金

( 1 )保证金金额: 1 万元 / 地块。

( 2 )缴纳时间: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3 )缴纳方式: 意向承租人完成报名审核后,通过门户网站进入,点击 缴费管理 ,打开二维码扫码缴费,或者通过页面上提供的“价款划入账户”,完成交易保证金缴纳。

无论选择转账还是扫码,均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则:

① 唯一对应:系统为每个项目、每名意向承租人生成专属且唯一的缴款虚拟账号或动态二维码,实行“一标的、一客户、一账户(一码)”一一对应机制,严禁混用其他意向承租人账户、跨标的、交叉缴纳交易保证金。

②时间要求:缴纳截止时间为标的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建议各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缴款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交易保证金顺利到账,避免因未及时到账导致无法参与后续交易流程。

( 4 )交易保证金退还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原路、无息全额退还;

③交易双方未签订交易合同,但达成一致互不追究责任的,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保证金余额退还承租人。

( 5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在扣除承租人应当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弥补出租人损失,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剩余金额的,出租人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①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及资格确认过程中,若提供的身份、资质、财务状况等材料存在虚假或失实情形,

②意向承租人违反保密义务不当获取并使用出租人或标的项目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人合法权益的。

③意向承租人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影响公平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恶意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出价严重偏离正常价格、扰乱交易秩序等行为;

④意向承租人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未在公告及通知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正式交易合同,且交易双方未就互不追究达成一致;

⑤或在签约时擅自向出租人提出附加条件,导致合同无法按既定条款成立的。

⑥交易合同生效后,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或公告要求及时足额支付交易价款,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⑦因承租人自身原因导致交易所需的审批、备案等手续无法完成,无故不推进交易进程,或未履行其在参与交易时作出的书面承诺的。

⑧其他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交易失败的,或存在项目公告、交易规则及法律法规中明确约定的其他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六、交易方式

1. 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系统按挂牌条件自动成交;

2. 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

①由公司组建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打分;

②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报价、经营方案(权重、履约能力、产业带动效益等,具体评审标准以交易公告或附件中的《综合评分表》为准;

③遵循分高者得的原则,综合得分最高者为最终承租人。

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6 年 11 月 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4.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 368 号旌南大厦 B 区一层。

七、交易服务费

1. 按照德阳市《关于进一步盘活农村土地资源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德委办 ﹝ 2022 ﹞ 3 号)文件要求,免收承租人交易服务费。

2. 承租人成交后放弃成交的,不免除交易服务费,仍应按本项目收费标准向公司足额缴纳交易服务费,不适用德委办 ﹝ 2022 ﹞ 3 号文件免收政策。

八、合同签订及价款支付

1. 交易结果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 15 日内,交易双方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德农合经 ﹝ 2025 ﹞ 5 号)要求,参考示范(指导)文本签订《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并保证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将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的合同扫描件上传至交易平台。

2. 逾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应先行征得所在乡镇(街道)书面同意,按乡镇街道的批示的时间完成《交易合同》签订,未取得乡镇(街道)书面同意的,项目重新挂网。

3. 本项目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承租人须于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将全部价款一次性全额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租赁期限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租金。

九、惠农政策与征收补偿

1. 惠农政策分配:合同期内,国家发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生产者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等,按〔谁种粮谁受益 / 谁保护地力谁受益 / 其他约定〕原则归属。

2. 征收补偿:流转期间,因公共利益需要,标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交易双方均应服从,合同自征收决定生效时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流转费用按实际使用期限结算,出租人应退还承租人已支付但未满期限的剩余流转价款。征收补偿费用按以下原则归属:

( 1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依法归原承包方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承租人不得主张。其中,安置补助费专项用于安置被征地农业人口,发放方式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 2 )青苗补偿费: 合同期内在耕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补偿费归实际投入种植的承租人所有。合同到期后出租人收回土地时,因承租人原因造成耕地闲置或未播种的,该部分青苗补偿费不予补偿。

( 3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① 承租人在合同期内投资建设的合法合规地上附着物(含农业生产设施、大棚、灌溉设施、围栏、管理用房等),补偿费归投入方(承租人)所有,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 承租人已依法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或审批手续的建设设施,按评估价值或征收补偿方案核定的标准予以补偿。

③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或未经合法审批擅自建设的附着物,不予补偿,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④ 出租人原有的附着物(含原有房屋、水井、沟渠、道路等),补偿费归出租人所有。

( 4 )其他补偿款项: 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以经营权人、实际投入人或实际使用人为补偿对象的其他补偿款项(如经营权剩余年限损失补偿等),归承租人所有。

征收公告发布后,承租人应立即停止新增投入,不得抢建、抢种。因抢建、抢种所增加的补偿费用不予认可,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承租人应在征收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有序完成农作物采收、设施拆除及场地清理等工作,配合征收实施。逾期未处置的生物资产及设施,视为放弃所有权,出租人或征收实施单位有权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征收补偿款中归属承租人的部分,由承租人自行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或由出租人配合承租人向征收实施单位申领。出租人不得截留、挪用归属承租人的补偿款项。

十 、其它披露事项

意向承租人报名前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何虹,联系电话: 15282863705 。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 托 方: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联 系 人:毛芝辉

联系方式: 13708100307

联系地址: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村委会

组 织 方:成都农交所德阳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钟老师

联系方式: 18981002876

联系地址:德阳市松花江北路 8 号(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 011-012 号农交所窗口。

内容提要

旌阳区天元街道王谊村4、5、6组土地经营权流转项目,预算160.12亩*900元/亩.年,截止2026-11-02 14:30提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关键信息

  • 预算160.12亩*900元/亩.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1-02 14:30
  • 开标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泰山南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区一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交易
  • 地块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经公司交易信用评价存在不良行为且尚在处理期内的交易主体不得参与项目报名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7/002007001/20261021/32bdf8a9-1ef9-4d25-b0f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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