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总投资976万元,公开招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
公告正文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
发布时间: 2026-10-21 15:10:35 来源: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广元市发改委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 4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 2023〕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地方政府配套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23】2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
2.3 本次 项目规模:对清江河 “一江两岸”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 6 年 / 月
2. 5 项目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地方政府配套及企业自筹。
2. 6 本次 代理项目估算 总投资 : 976 万元
2. 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现状踏勘测绘、现场勘察、原有照明设施现状摸排、现场资料收集 涉及范围内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 、项目概算 以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 、配合业主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报批及评审工作,按照各部门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文件 等工作 。
2. 8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照明 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及以上 或 具有 市政 行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照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 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10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开始至 202 6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0839-6601355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李女士 (异议受理)
电 话: 0839-66090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 166号1栋10层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 : 严戴朋
电 话: 1848219419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计划
资格预审补遗/澄清
招标文件补遗/澄清
流标或终止公告
开标记录
评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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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10-21 15:10:35 来源: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189
原文链接 监督部门:广元市发改委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设计 4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剑发改发〔 2023〕22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向上争取、地方政府配套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剑发改发【 2023】2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业主: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2.2 建设地点:剑阁县下寺镇
2.3 本次 项目规模:对清江河 “一江两岸”夜景照明设施进行全面改造提升。
2.4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 6 年 / 月
2. 5 项目资金来源:向上争取、地方政府配套及企业自筹。
2. 6 本次 代理项目估算 总投资 : 976 万元
2. 7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现状踏勘测绘、现场勘察、原有照明设施现状摸排、现场资料收集 涉及范围内的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 施工图设计 、项目概算 以及施工全过程现场服务 、配合业主完成相关主管部门审查、报批及评审工作,按照各部门评审意见完善设计文件 等工作 。
2. 8 标段划分:设计 1 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照明 工程设计专项 甲 级及以上 或 具有 市政 行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年)(□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照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 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 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 给予 ☑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范围和标准 :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10 月 22 日 00 时 00 分开始至 202 6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网址:http://www.gyggzyjy.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5 .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1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元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 0839-6601355
9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剑阁县水利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李女士 (异议受理)
电 话: 0839-660905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汇川街 166号1栋10层10号
邮 编:
联 系 人: 杨先生
项目负责人 : 严戴朋
电 话: 18482194196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6 年 10 月 21 日
注:
( 1)若 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 若 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 2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 资质要求。
( 3 )招标人对投标人的 类似项目业绩 要求 ,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 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内容提要
剑阁县清江河(城区段)生态治理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4标段,总投资976万元,公开招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
关键信息
- 总投资976万元
- 公开招标
- 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3日09:30
- 需具备照明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无业绩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独立法人资格
- 照明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照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
- 须为本单位人员
原始公告:https://ggzyjy.sc.gov.cn/jyxx/002001/002001001/20261021/ee669340-f6a3-487d-8a67-…(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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