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技术平台(天目蓝云)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融媒体技术平台(天目蓝云)服务,预算145万元,服务期2年,拟定供应商为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
项目名称: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技术平台(天目蓝云)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融媒体技术平台(天目蓝云)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5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天目蓝云基础服务、融台采编、流量存储;
2.客户端:客户端维保、一键登录、安卓手机离线推送服务、短信服务、语音播报、HTTPS证书、开发者账号;
3.运营工具:易企秀、积分商城、趣看视频云包年套餐;4.广电业务服务:广电业务配套资源、广电基础资源服务、浙江卫视节目通联服务、广电文稿服务、扩容服务。
本次项目采购的服务期为2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4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区县级融媒体中心的融媒体技术平台须采用省级技术平台,庆元县融媒体中心作为浙江省区县级融媒体中心,从2019年一直依托于浙江广播电视集团“中国蓝云”技术平台,该技术平台具备的融合采编、客户端维保、省广电专线、云端本地双向同步、技术配套等服务,为庆元县融媒体中心日常融媒体业务提供充足且完整的技术支撑。
2023年3月,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融合“一张网”建设的通知》,明确由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牵头,整合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天目云”、浙江广电集团“新蓝云”两大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同步将原由浙江广电集团提供的区县融媒体技术服务迁移到“天目蓝云”。浙江省现有的省级技术平台仅有由传播大脑牵头整合后的“天目蓝云”技术平台。
为了确保庆元县融媒体中心的数据的安全、稳定、业务无缝升级和平台使用的延续性,结合当前浙江省融媒体技术服务平台只有唯一的“天目蓝云”,庆元县融媒体中心故拟继续向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天目蓝云技术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双澜世环创新中心 2 幢 601 室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
联 系 人: 田川
联系电话: 0578-6057525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庆元县祥云路4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庆元县财政局
联 系 人: 蒋烨芳
监管部门电话: 0578-6019125
传 真: 0578-6019125
地 址: 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论证.pdf (3.1 M)
内容提要
庆元县融媒体中心拟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融媒体技术平台(天目蓝云)服务,预算145万元,服务期2年,拟定供应商为传播大脑科技(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期2026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
关键信息
- 预算145万元,服务期2年
- 单一来源采购,拟定供应商传播大脑科技(浙江)
- 公示期2026-10-29至11-05,异议需书面提出
- 服务含天目蓝云基础、客户端维保、运营工具等
- 采购人联系人田川,电话0578-6057525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dylygg/202610/t20261031_2759692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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