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规模化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加项目管理公告
鹤峰县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管理,预算99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0日截止
公告正文
鹤峰县规模化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加项目管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6-10-30 21:37 | 发布单位: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11-10 | 项目监管地:鹤峰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鹤峰县规模化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加项目管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2828202606000459
3、项目名称: 鹤峰县规模化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加项目管理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99.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99.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应为从工程项目实施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提供工程建设监理和项目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项目法人办理开工备案手续、建设征地、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施工准备等开工准备,工程建设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和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等服务;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做好各年度绩效考核、质量考核、质量检测管理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平行检测,按程序进行检测单位的确定;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财务管理;协助项目法人开展勘察设计管理,组织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做好工程资料收集、整理,档案管理服务和专项验收工作;负责接受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稽查;接受项目法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8、合同履行期限: 1036日历天,其中监理加项目管理服务期自项目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竞标将被拒绝)。(4)根据《关于实施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五减一强化一推行”的通知(鹤政务发〔2023〕4号)》,本项目①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本公司“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等查询网站截图,改为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现场自主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作为否决投标处理。②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证明材料,改为填写《拟投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③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财务状况证明材料,改为填写《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并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④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⑤不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劳务合同证明材料,改为提供书面承诺(见投标文件格式)。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年10月31日 至 2026年11月06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31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布络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
五、开启
1、时间: 2026年11月1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鹤峰华荣商务酒店(鹤峰县溇水大道27号)4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中“数证书及电子签章”专栏。3、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汇聚平台工程师电话:15223678150,QQ:271714687;湖北布络工程师电话:400-088-5358。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鹤峰县水利局
地 址: 鹤峰县容美镇胜利路1号
联系方式: 0718-5290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立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恩施市小渡船街道旗峰安居小区12栋1402
联系方式: 15586430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陆天宇
电 话: 15586430566
内容提要
鹤峰县农村饮水保障提升工程(一期)监理项目管理,预算99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0日截止
关键信息
- 预算99万元,竞争性磋商,11月10日截止
- 监理项目管理服务期1036天
-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需具备水利监理资质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备水利监理资质
- 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无拖欠劳动者工资记录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cs/202610/t20261030_27596314.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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