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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采购餐厨垃圾清运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新疆师范大学采购餐厨垃圾清运,单一来源采购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所属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采购人新疆师范大学
代理机构新疆师范大学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所属行业教育培训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地址新疆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新疆师范大学

项目名称: 新疆师范大学关于采购餐厨垃圾清运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新疆师范大学餐厨垃圾清运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2125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服务覆盖学校全部餐饮经营区域,每日定时上门清运餐厨垃圾,配备专用密闭清运车辆,规范完成餐厨垃圾转运、无害化处理及台账登记工作,定期配合校方、环卫主管部门检查,全程合规处置,杜绝餐厨垃圾外流、二次污染等问题,满足校园后勤保障及城市环卫管理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8212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校园餐厨垃圾专项清运处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具体原因如下:

1. 服务具有属地唯一性与特许经营限制性。餐厨垃圾清运处置属于城市特许经营类服务,受地方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监管,具备严格的行业准入资质。本次拟定供应商为属地具备合法餐厨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置特许经营资质的专业机构,是可承接本校两校区餐厨垃圾合规清运处置的唯一适配服务商,无其他符合资质的备选供应商。

2. 保障服务连续性与校园安全性。校园餐厨垃圾清运需贴合学校作息、就餐规律,且对清运时效、卫生标准、安全管控要求极高。该供应商长期承接本地高校餐厨垃圾清运服务,熟悉本校两校区场地布局、清运点位及校园管理规定,服务流程成熟、响应及时、履约稳定。若更换供应商,将出现服务断档、清运标准不匹配、校园环境卫生管控脱节等问题,极易引发垃圾堆积、异味污染、食品安全隐患等问题,影响校园正常运营。

3. 项目采购具备合规唯一性。本项目服务范围、处置标准、属地监管要求具有特殊性,无其他竞争性供应商可满足项目全部服务需求,不具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性采购条件,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法定情形。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水磨沟区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地址: 水磨沟区温泉西路五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29日 至 2026年11月0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杨静

联系电话: 7654181

联系地址: 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李正勇

联系电话: 0991-2359482

联系地址: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3)(1).pdf (1.6 M)

内容提要

新疆师范大学采购餐厨垃圾清运,单一来源采购

关键信息

  • 单一来源采购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dylygg/202610/t20261030_27595942.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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