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京剧院《赵尚志》编剧一(合作)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大连京剧院就《赵尚志》编剧一(合作)项目发布单一来源公示,代理机构为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0,预算、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均未在正文披露。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大连京剧院
项目名称: 大连京剧院《赵尚志》编剧一(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大连京剧院《赵尚志》编剧一(合作)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8095.24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大连京剧院《赵尚志》编剧一(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38095.24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杨锦峰,研究员、文艺评论家、剧作家,大连市艺术研究所原所长,大连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名誉主席。长期从事文化艺术理论研究、文艺评论及戏剧创作,理论成果斩获全国、省市级学术奖励;创作作品入选国家级重点文艺创作扶持项目与展演活动,先后荣获省级文华类奖项、省“五个一工程”奖、曹禺戏剧奖等多项荣誉。
杨锦峰编剧成果突出,其才华与品德皆为业内所公认。他对于抗联艰苦斗争、坚守信仰、矢志报国的红色主题,以及赵尚志不屈抗争的英雄人物形象,具备深刻独到的理解与把握能力;对人物塑造、思想内涵以及红色题材艺术表达等方面做过深入研究,能够将其融入剧本打磨之中,让观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东北抗联艰苦卓绝、浴血救国的红色革命故事。
为此,由杨锦峰担任《赵尚志》的编剧(合作),能够准确把握该剧目的核心精神,与本剧目的创排理念高度契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在特定情况下,如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等的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杨锦峰购买编剧(合作)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杨锦峰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 2026年11月06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王女士
联系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麒麟西巷一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顾文龙、高悦
联系电话: 13084134813
联系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50号时代广场B座1510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综合意见-编剧一.PDF (93.8 KB)
内容提要
大连京剧院就《赵尚志》编剧一(合作)项目发布单一来源公示,代理机构为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6-10-30,预算、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均未在正文披露。
关键信息
- 采购人:大连京剧院
- 项目:《赵尚志》编剧一(合作)
-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 代理机构:辽宁忠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预算、截止时间等关键信息缺失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dylygg/202610/t20261030_27595960.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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