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607-00059-甘-兰州-XJ-乙包1采购项目_候选人公示
20260607-00059-甘-兰州-XJ-乙包1采购项目_候选人公示
公告正文
20260607-00059-甘-兰州-XJ-乙包1采购项目_候选人公示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60607-00059-甘-兰州-XJ-乙包1采购项目(二次)于2026-10-30
09:00唱价,已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第一中选候选人:青海汇天英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陈豪飞、李娟婷、石镇、吴雪、吕莹、杜欣梅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5592534112、18709188672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chenhaofei.zgtj@chinaccs.cn、lijuanting@chinaccs.cn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
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
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11-03 10:00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
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原始公告:https://b2b.10086.cn/#/noticeDetail?publishId=2116106608163610626&publishUuid=44…(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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