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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羽毛球地垫、球网球架;气排球地垫、球网球架和乒乓球桌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关于羽毛球地垫、球网球架;气排球地垫、球网球架和乒乓球桌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9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代理机构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41.64万元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331122263200010000008-LSSL2026-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羽毛球地垫、球网球架;气排球地垫、球网球架和乒乓球桌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6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否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 是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0 落实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叠加。1.采购活动中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采购项目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应按照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4.供应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关于落实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本国产品价格扣除与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叠加。

更正日期: 2026年04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广电大楼14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贞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3315433

质疑联系人:卢梦南

质疑联系方式: 0578-3315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丽水树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西路62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8-3261696

质疑联系人:胡潜敏

质疑联系方式: 0578-32616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缙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丽水市缙云县五云街道好溪路9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 0578-3318985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nz7uZnUvhnl%2B5…(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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