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环城南路东延项目五乡段住宅房屋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关于环城南路东延项目五乡段住宅房屋拆除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环城南路东延项目五乡段住宅房屋拆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5月08日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JSX[2026]023
项目名称:环城南路东延项目五乡段住宅房屋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671370
最高限价(元): 671370
标项名称:环城南路东延项目五乡段住宅房屋拆除工程
数量: 1 项
预算金额(元): 671370
简要规格描述:提供环城南路东延五乡段项目集体非住宅房屋的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30 日历天,具体以项目实施前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 “ 信用中国 ”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
方式:在线获取。
1.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的账号注册; 2. 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 “ 项目采购 ” 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 “ 游客,浏览采购文件 ” 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 采购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 “ 政采云 ” 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 0 。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 9 : 0 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6 年 5 月 8 日 9 : 0 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政府东侧 100 米)。政府采购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 3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2 ) 8 号)已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 2022 年 2 月 1 日和 2022 年 7 月 1 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 2021 ) 22 号)文件关于 “ 健全行政裁决机制 ” 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 - 项目采购 - 询问质疑投诉 - 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 在线办理。
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 7 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 、其他事项:
4.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4.2 本项目实行网上响应,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响应,自行承担响应一切费用。
4.2.1 响应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响应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 CA 申领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 www.zcygov.cn ),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二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 响应文件制作:
4.3.1 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95763 。
4.3.2 供应商通过 “ 政采云 ” 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
4.3.3 以 U 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 1 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 - 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4.3.4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不作强制要求,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提供)的递交:
4.3.4.1 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 16:00 前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址,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启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总部壹号 1107 室
收件人:虞工联系方式: 15867439663
4.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等。
4.5 本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 1 条中的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即为 “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五乡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五乡中路 857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石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88333217
质疑联系人: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88333217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总部壹号 1107 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867439663
质疑联系人:张工
质疑联系方式: 88313790
3 .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民惠东路 16 号
传真: /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752183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 https://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 ;天谷 CA 400-087-8198 。
潜在供应商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jCbSmAjiy5%2Bcs…(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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