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市社会福利院食品、日用品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宁波市社会福利院食品、日用品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6]第1027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社会福利院食品、日用品项目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1 | 投标报价(折扣率):89(%) | 麦德龙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普陀区真北路1425号 |
| 2 | 投标报价(折扣率):92(%) |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197号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 1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食品、日用品项目采购 | 宁波市社会福利院食品、日用品项目采购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项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艳玲,史秋雯,张硕,汪凤,王燕莉(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下浮30%,按预算金额/成交供应商数量作为基数计算代理报酬;该费用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结果)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人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9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洪塘街道鞍山村安东4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55874608
质疑联系人:姚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55874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璐、丁雅文、杨诗雨、朱蓉蓉、徐伟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7727358
质疑联系人:李丹亚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715993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真: /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574-89388399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jUXf6veK0XSIyEy…(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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