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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类型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3
所属地区浙江省
采购人永康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市政工程
信息来源浙江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330784261120010000012-[2026]814号临[2026]815号-26006

二、项目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总价:1095000(元)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永康市分公司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九铃东路3090号9楼(自主申报)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项目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提供永康市人民法院全年案件邮件专递服务1年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秋霞,徐洁章,周雷平(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35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康市人民法院

地址:永康市华溪北路9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应佐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9-87140008

质疑联系人:周雷平

质疑联系方式: 13967916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华市创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康市世贸中心南2-1405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巧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8757917317

质疑联系人:王汇华

质疑联系方式: 0579-874470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真:

联系人:徐亮

监督投诉电话: 0579-87171293

附件信息: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s://zfcg.czt.zj.gov.cn/site/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CeE%2Bj8DfeBScZ…(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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