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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就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10-30,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预算、截止时间和地点未披露。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30
所属地区福建省 · 漳州
采购人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
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所属行业医疗卫生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受 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 委托,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对[350625]XZY[GK]2026004、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1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25]XZY[GK]2026004

项目名称: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76,800.00元

采购包1(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4,476,8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476,8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允许进口简要需求或要求品目预算(元)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A02322000-药房设备及器具漳州市长泰区卫生强基工程中心药房(共享中药房)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1(批)否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4,476,800.00工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招标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注: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工作的通知》(闽财规〔2024〕3号)等规定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10-30 至 2026-11-0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1-20 09:00:0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人和北路112号人和花园1幢5单元210室长泰区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

地址: 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登科山62号

联系方式: 17805935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新支路5号福新楼4层

联系方式: 18760399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莹莹

电话: 1876039945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内容提要

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就区域共享中药房改造工程与设备配置项目发布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6-10-30,代理机构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体预算、截止时间和地点未披露。

关键信息

  • 采购人为漳州市长泰区总医院
  • 代理机构为福建鑫之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10-30
  • 预算、截止时间和地点未披露

相关附件

原始公告: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2610/t20261030_27595051.htm(本站内容整理自该公开页面,以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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